


一级建造师注册必须先注销二级建造师吗?这是众多建筑从业者心中的疑问。在建筑行业,建造师证书的注册问题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合规运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已有 150 余年历史,在领域范围内许多发达国家都已建立。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众多,从业人员庞大,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意义重大。一建和二建都是建造师,但不能同时注册。因为一级高于二级,从实用性和严谨性角度出发,通常需要注销二级。
如果二级建造师跟一级建造师是同一专业,那就只能用一个。若二级已注册,要么注销二级注册一级,要么将两者注册在一起,此时二级会自动注销。若二者不同专业,可将二级和一级注册在同一家单位,但这种情况证书只能在本省内使用,不能跨省。基于此,还是建议注销二级。
注销分注销注册和注销证书两种。注销注册意味着暂停执业,办理离职后证书相当于未注册状态,以后想用再注册即可,继续教育等规定按初始情况办理。注销证书则是统统注销,办理后就相当于没有这个证书了。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时超过有效期,原则上需先办理延续注册方可提出变更申请。但存在特殊情况,如离职解聘或申请变更时已超有效期,且原企业不再办理延续注册,此类变更需将申请材料直接提交至省住建厅行政服务中心,厅行政服务中心当场办理变更注册,变更后延续注册仍在各设区市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未满一年,一般不得申请变更或注销注册。但遇特定六种情形之一,确需在未满一年提出变更或注销注册申请的,可由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前是否需要先注销二级建造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同专业、不同注册状态都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建筑从业者需了解清楚相关政策,以确保自身职业发展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