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级建造师,印章已经下来了,但是原单位说印章没有下来,怎么办?大概就是不想给,给他们工程用”,这是许多一级建造师在职业生涯中可能会遭遇的棘手问题。印章被扣,工程受阻,让人焦急万分。别急,咱们一起来看看怎么解决!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印章,那可是身份和能力的象征,也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凭证。它代表着建造师具备了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责任,对于承接工程项目、签署文件等都起着关键作用。没有这个印章,很多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
原单位扣留印章,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继续利用建造师的资质承接工程,获取利益;有的可能是因为与建造师之间存在一些未解决的纠纷或矛盾;还有的可能是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相关流程出现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建造师们先别慌。如果证书还没注册到单位,可以到发证处申报丢失重办,让以往的证作废。要是已经注册到原单位,离职后被扣留,那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比如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必要时对单位进行举报。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工作合同等,为自己的维权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在特定情形下,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
一级建造师们在面对印章被原单位扣留的问题时,要保持冷静,运用合法合规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