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还要继续教育吗?这是许多建筑行业从业者关心的问题。在竞争激烈的建筑领域,一级建造师的资格至关重要,而注销后的继续教育规定更是影响着职业发展的走向。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重新注册时参加继续教育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是满足注册条件的要求,更是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继续教育能够让建造师及时了解新的建筑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理念,从而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重新注册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其中继续教育是关键之一。重新注册需要提供《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质、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继续教育的内容涵盖了建筑工程领域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新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环保要求等。形式也多种多样,如线上课程、线下培训、学术交流等。参加各地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相关专著教材、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等,都可以充抵继续教育的选修课部分学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一级建造师注销后再注册的继续教育要求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可能对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学时要求有特殊规定,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 重新注册所需材料 | 具体要求 |
|---|---|
| 《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 认证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 清晰、真实 |
|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 合法、符合规定 |
| 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 满足学时要求 |
| 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凭证、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 完整、无误 |
一级建造师注销后若要重新注册,继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从业者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为自己的职业发展铺平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