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新变动你了解多少?在建筑行业,这可是关乎众多从业者职业发展的重要事项。随着行业的发展和规范,相关规定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究这些新变动。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新规定中,对于学历和工作经验的要求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凡遵守地方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也有所变动。目前,需要通过四门科目的考试,分别是:(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3)《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证书每注册周期为三年,每注册周期内需要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课时才能继续进行注册。初始注册者可自认证明文件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政府行为。通过继续教育能使注册建造师及时掌握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系统,进而可以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周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一)参加各地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主要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主要、次要作者每人计20学时。(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 报考条件 | 学历要求 | 工作经验要求 |
|---|---|---|
| 专科 |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
| 本科 |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
| 硕士 |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
| 博士 |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
| 考试科目 | 考试题型 |
|---|---|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客观题 |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观题 |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客观题 |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的新变动对于从业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大家需要密切关注这些变化,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积极备考,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