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否对吉林公务员省考考试科目感到迷茫?别担心,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揭开吉林公务员省考考试科目的神秘面纱!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 100 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查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则分为甲、乙、丙三类(级)。
《申论》甲是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含选调生职位、县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非司法警察职位、长春市区直机关职位)的考核内容;《申论》乙为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核内容;《申论》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核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为 100 分。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 3 月份。报考条件方面,需遵守法律法规,且不同职位有不同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
| 科目类别 | 具体科目 | 满分 |
|---|---|---|
| 公共科目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 100 分 |
| 专业科目 | 《公安专业科目》(部分职位) | 100 分 |
| 职位类别 | 对应申论类别 |
|---|---|
| 省市级综合管理类 | 《申论》甲 |
| 县乡级综合管理类 | 《申论》乙 |
| 行政执法类 | 《申论》丙 |
了解吉林公务员省考考试科目是成功报考的初步步骤。希望大家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备考,争取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自己的公务员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