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建造师可以异地注册吗?这是众多建筑从业者关心的问题。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异地注册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一级建造师异地注册的流程。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较为严格,具体如下: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异地注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①、建造师本人网上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②、原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③、现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④、打印申请表;
⑤、原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外变更流程);
⑥、现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外变更流程);
⑦、带齐相关资料到省厅对外窗口办理变更(省外变更流程前后顺序具体不详,只供参考,实际办理时先咨询注册中心)。
一级建造师异地注册变更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有效期满的,还应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期有效期内,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求进行集中或分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一样,每三年就要重新接受一次继续教育。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要参加大于120个课时的继续教育,如果参加的课时不够,不能申请延续注册。如果注册建造师是在注册地外负责项目工作,可以在报备之后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也可以由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在参加完继续教育之后就会获得相应的证明材料,在申请延续注册时,需要提供该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一定要在证书注册有效期内达到所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要求,是教育课程,分为选修课和必修课。注册建造师如果在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可以用来抵冲继续教育学术课部分学习,但是不能超过60个课时:
注册建造师参与全国性建造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写及命题,每次可累计220个课时;
注册建造师参与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每次可累积20个课时;
注册建造师在省级期刊上发表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每次可累计10个课时。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或教材,第一和第二作者每个人可以累计20个课时;
注册建造师参与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课时计算。
| 报考条件 | 学历要求 | 工作年限要求 |
|---|---|---|
| 专科 |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
| 本科 |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
| 硕士 |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
| 博士 | 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
| 继续教育可抵冲项目 | 抵冲课时 |
|---|---|
| 参与全国性建造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写及命题 | 每次可累计220个课时 |
| 参与继续教育教材编写 | 每次可累积20个课时 |
| 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第一作者) | 每次可累计10个课时 |
| 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或教材(第一、二作者) | 第一作者累计20个课时,第二作者累计20个课时 |
| 参与继续教育授课工作 | 按授课课时计算 |
☛问:一级建造师异地注册需要原单位同意吗?
☞答:需要,原单位需在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问:异地注册的申请表在哪里打印?
☞答:由新聘用单位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
☛问:继续教育课时不够怎么办?
☞答:不能申请延续注册,需补足课时。
☛问:省内变更和省外变更流程有什么不同?
☞答:省内变更不需要原单位所在地和现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外变更需要。
本文对一级建造师异地注册流程进行了综合解析,包括报考条件、注册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希望能为广大建筑从业者提供清晰准确的指导,帮助大家顺利完成异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