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级建造师要继续教育吗?这是许多准备从事或已经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心中的疑问。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这个话题,给您一个清晰明了的答案。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它是保持和提升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层出不穷,如果不持续学习,很容易就会落伍。其次,继续教育是注册和延续注册的必备条件。根据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若要继续执业,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再者,继续教育能够拓宽知识结构,优化课程设置,让您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二级建造师未注册不会过期。国家规定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如果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二建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包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行政许可条件包括: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申请材料目录有: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行政许可程序为: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对于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了解相关的注册、延续注册等程序和条件,有助于您在建筑行业中更好地发展。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