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官方指导用书是众多考生备考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丰富且关键的信息。现在,咱们就来深入探究一下其中的精选要点,助您在法考之路上一臂之力!
法考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和试卷二。试卷一考查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科目。试卷二则涵盖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等内容。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考查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科目,且设置选作题。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⑤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此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 A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查看公告。
2.用户注册。
3.填报信息。
4.选择承诺。
5.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
6.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7.参加客观题考试。
8.客观题考试查询成绩。
客观题考试通过后:
9.主观题考试报名。
10.主观题考试网上交费。
11.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12.参加主观题考试。
13.主观题考试查询成绩。
主观题考试通过后:
14.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15.证书发放。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4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对于使用汉文或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主观题考试阶段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 客观题考试科目 | 主观题考试科目 |
|---|---|
|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
| 报名条件 | 不得报名情形 |
|---|---|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已经取得 A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通过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官方指导用书精选要点的梳理,我们对考试的各个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希望考生们能充分利用这些信息,做好备考规划,顺利通过考试,实现自己的法律职业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