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范围,一直是众多考生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决定了考生的备考方向,还影响着未来的职业发展。那么,这场考试究竟涵盖了哪些方面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法考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考试共两卷,试卷一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科目;试卷二则包括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每张试卷 100 道试题,分值为 150 分。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 213 分,考查科目有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且设置选作题。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同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 A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对于那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本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年度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本年度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次年份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对于去年份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要求:去年份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
对于使用汉文或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要求: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主观题考试阶段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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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
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参加客观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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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考试通过后:
主观题考试报名。
主观题考试网上交费。
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查询成绩。
主观题考试通过后: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证书发放。
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后,就业前景广阔。比如可以成为公务员,参与法制政府的建设;也可以进入公检法系统,担任公证员、检察官、法官等,岗位分等级,待遇对应;还可以选择成为律师,社会地位较高且收入可观;或者担任企业的法务,管理企业风险;甚至可以作为法律顾问,为他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 客观题考试科目 | 主观题考试科目 |
|---|---|
|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
| 不得报名人员情形 |
|---|
| 1.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 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 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 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
通过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范围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和严格要求的考试。考生需要充分了解考试科目、报名条件、报考流程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为未来的法律职业道路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