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知道二级建造师哪个编号不能给别人看吗?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搞不清楚可能会给您带来大麻烦!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个事儿。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是一串很有讲究的数字。它由13位数字组成,每一位都有着特定的含义。第1位是现注册省份简称,比如北京就是“京”,总后基建营房部简称“军”。第2位表示建造师级别,一级是1,二级是2。第3、4位是初始注册时受聘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像北京是“11”、湖北是“42”等,总后基建营房部代码为99。第5、6位代表取得资格证书年份,比如2005年取得资格证书的,表示为“05”。第7、8位是初始注册年份,比如2007年初始注册的, 表示为“07”。第9-13位则是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省级注册流水号,第一个就是“00001”。
二级建造师证书分为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两种。资格证书长期有效,不会失效。但注册证书每一有效期只有三年,每三年需要延续注册一次。只有同时拥有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员才能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书、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比如说江苏省考过的证未注册过,想到江西省注册,需开未注册证明。那这个证明江苏能不能开,又该怎么开呢?这也是需要我们弄清楚的。
| 证书类型 | 有效期 | 注册要求 |
|---|---|---|
| 资格证书 | 长期有效 | 无 |
| 注册证书 | 三年 | 需延续注册 |
| 注册流程 | 具体内容 |
|---|---|
| 初始注册 | 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
| 延续注册 | 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
二级建造师的编号问题以及相关的证书有效期、注册流程等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了解清楚哪个编号不能随意给别人看,以及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和延续注册,对于保障自身权益和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