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证未注册超过三年,证书会被自动注销吗?”这是许多建造师关注的焦点。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特定情形下失效,但需主动申请注销。本文深入解读一级建造师注册撤销的时间限制、法律依据及实操要点,为从业人员提供清晰指引。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证书在以下情形下失效:
聘用单位破产或被吊销资质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年龄超过65周岁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注销注册申请表(系统生成后打印)
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
①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提交申请
② 现场提交材料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③ 审核通过后公告注销
| 申请材料 | 审核流程 |
|---|---|
| 注销申请表 | 系统申请后打印 |
| 注册证书及印章 | 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期:证书注册有效期为3年,需在到期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提前30日提交申请,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无违法违规记录
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 申请类型 | 所需材料 |
|---|---|
| 自愿注销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 强制注销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撤销时间由具体情形决定,需主动申请并提交完整材料。注册证书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提前办理。持证人需关注有效期,避免因过期导致证书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