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下一建就能落户上海?"这条消息让无数工程人彻夜难眠。一级建造师可以直接落户上海了吗?答案藏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户籍政策的通知》的细则里。政策明确将国家职业资格纳入人才评价体系,但需要与职称评定形成组合拳。
上海现行落户政策采用"梯度累积制",职业资格证书可折算相应积分。一级建造师对应中级职称资格,在居住证积分体系中可获100分基础分。但直接落户需满足《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五条第四款: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受聘相应职务。
住建部《关于深化建筑业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一级建造师可视同中级职称。在上海申报高级工程师时,持证人员可缩短2年评审年限。这种"证书+职称"的叠加效应,使持证人在"居转户"时能突破常规7年限制。
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落户,需同时满足:
持证期间缴纳2倍社保基数满3年
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达标
企业科技技能人才名额指标
居住证积分途径则需累计满120分,其中一级建造师可贡献的积分构成:
| 积分项 | 分值 |
|---|---|
| 一级建造师证书 | +100 |
| 年龄≤43岁 | +30 |
| 社保每满1年 | +3/年 |
| 报考关键项 | 具体要求 |
|---|---|
| 报名时间 | 2025年6月10日-7月7日 |
| 考试科目 | 3门公共课+1门实务 |
| 社保要求 | 缴纳单位与报考单位一致 |
实现落户需完成证书获取与职称申报双重动作:
①通过一级建造师全科考试
②注册在沪建筑企业满3年
③向市住建委提交职称认定申请
④累计社保达到人才引进标准
⑤通过用人单位提交落户申请
职业资格证书是落户的加速器而非直通车。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可缩短"居转户"年限,但需配合社保缴纳、职称评定、企业资质等要素。建议工程人采取"证书先行,积分跟进"策略,分阶段实现职业晋升与户籍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