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否对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条件感到迷茫?别担心,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究,揭开这层神秘的面纱!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 60 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 3 年,3 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3 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资料。
| 继续教育课程 | 学时 |
|---|---|
| 必修课 | 60 |
| 选修课 | 60 |
| 延续注册资料 | 详情 |
|---|---|
|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 原注册证书 | 提供原件 |
| 聘用劳动合同或证明文件 | 复印件或有效证明 |
| 继续教育证明 | 达到要求的证明 |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条件是明确且严格的,大家务必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和注册流程,以保持执业资格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