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级建造师会过期作废吗?这是众多考生心中的疑问。在建筑行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关于其是否会过期作废,很多人却并不清楚。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这个谜团!
二级建造师证书并非一直有效。一般来说,二级建造师证最多可以用到65周岁,超过65周岁之后,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二级建造师必须要注册才能执业,没有注册的资格证书是不能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的。
考全科: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免二科: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免一科: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增项:须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题型分布: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0道单选题,共60分、20道多选题,共4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道单选题,共60分、20道多选题,共4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0道单选题,共20分、10道多选题,共20分、4道案例分析题,共80分。
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后三年未注册的,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人才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参加全国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记录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是执业人员执业、办理续期注册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依据,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配发。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期满经测试合格后,由省注册中心颁发统一样式并用印的结业证书,并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栏目中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日期,加盖“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专用章”章。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待遇待遇。
二级建造师证书存在有效期的限制,同时报考、考试、注册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考生们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及时完成注册和继续教育,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自身的职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