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执业医师法关于多点执业规定的文件出台,在医师群体中引起了广泛关注。新规定对医师的执业模式有着深远影响,无论是初出茅庐的新医师,还是经验丰富的老医师,都对其充满了好奇。今天,咱们就一起来详细解读新执业医师法下的多点执业规定要点。

新规定明确,医师申请多点执业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要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这就好比一场升级打怪,只有达到一定的级别,才有资格开启新的副本。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其在新地点执业,且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医师连本职工作都忙得晕头转向,又怎么有精力去其他地方执业呢?
办理多点执业的方式较以往也有了变化。在医师个人端中提交业务申请“点击多点执业”填写,之后医疗机构确认,拿着纸质材料去卫生局办理。这一系列流程就像一场接力赛,每个环节都不能出错。我认识一位医师朋友,他在办理多点执业时,就因为在个人端填写信息时粗心大意,结果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大家在办理时,一定要仔细再仔细。
备案流程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个人端提交申请时,要在医师个人端“业务申请”中选择“多执业机构备案”申请“点击进入”,然后填写业务信息,包括拟执业机构名称、执业范围、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有效期结束时间等。这里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比如执业医师申请多机构备案选择机构时,只能选择当前注册所在执业地点下的医疗机构。就像你在一个城市注册,那你选择的其他执业机构也得在这个城市范围内。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接着完成“填写业务打印表单”,就算完成多机构备案业务提交了。之后还要经过多执业机构审核和卫健委审核,只有全部通过,才能顺利在新机构执业。
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医师应与拟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约定执业期限、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薪资、保险等,明确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解决办法。这就像一份“合同”,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规定得清清楚楚,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聘任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按规定为拟聘医师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行区域注册制。
⇘问:助理医师可以多点执业吗?
⇘答:不可以,执业医师可以,助理医师不行也没必要。
⇘问:申请多机构备案时,执业范围可以怎么选?
⇘答:如当前有多个执业范围,申请多机构备案时可以把多个执业范围全部勾选,也可以只选其中一两个执业范围。
⇘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有效期开始时间必须大于申请业务的当天。
⇘问:第一执业地点担任行政职务的医师能申请多点执业吗?
⇘答:不能,需要在第一执业地点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才能申请。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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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报考时间|无明确报考时间,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报考流程|个人端提交申请(选择“多执业机构备案”,填写业务信息,确认提交,填写业务打印表单);多执业机构审核;卫健委审核|
|考试专业|与医师执业范围相关专业|
新执业医师法下的多点执业规定要点,从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备案流程到相关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这些规定既为医师提供了更多的执业机会,也保障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医师们在了解新规后,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执业生涯,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