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模式对于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需不断优化这一监管模式。

目前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模式是“政府主导 + 自律管理”双轨制。 政府方面,财政部及地方财政厅(局)负责制定法规、标准等,2026年还会细化新兴业务指引;证监会及交易所监管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行业自律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地方协会承担注册管理、质量检查等职能,2026年自律检查科技化水平会显著提升,如实现100%审计底稿电子化报备,风险模型预警准确率达90% +。不过,该模式需补充双轨制协作流程图,标注财政部门年检、行业协会抽查等具体分工节点,明确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权责划分标准。
科技赋能是监管技术与方式的核心趋势。 “互联网 + 监管”不断深化,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升级,实现全流程线上化、透明化。大数据风险监测能准确定位高风险主体。审计作业系统监管接口推动审计底稿电子化报备与抽查。区块链技术也可能在审计报告防伪等方面试点应用。同时,应新增“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指南”,列明必须集成的监管模块清单,如审计软件版本要求、数据接口标准等。
监管重点领域在2026年将进一步强化。 审计质量与独立性方面,持续打击财务造假,重点监控高风险行业(如金融、房地产等)和公众利益实体审计项目。事务所内部治理与一体化上,强化对一体化管理的监管,关注合伙人机制。职业道德与诚信建设保持“零容忍”,完善诚信档案体系。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也会更加明确和常态化,可增加跨境监管案例,如中概股审计底稿联合检查机制,说明主要合作国家/地区及协调机制。
监管措施与惩戒持续趋严。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增加定向和飞行检查比例,可用分步骤图示说明“飞行检查”实施流程(从抽签到结果公示全流程),让普通读者理解操作流程。对严重违规的事务所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责任追究,落实“终身追责”。同时,严格监控后续教育学时和质量。此外,需区分不同规模事务所的差异化监管要求,如对证券资格所增加季度检查,中小所实行“自查 + 抽检”模式。
2023年新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对监管模式有重要影响。 新增“联合惩戒”条款等修订要点,改变了监管模式,需在监管中予以重视和落实。
问
监管模式优化对注册会计师个人有什么影响?
答
促使注册会计师更加注重执业质量和合规性,需不断学习提升,否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问
科技赋能监管会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负担吗?
答
短期内可能会有一定适应过程,但长时间来看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问
事务所如何应对监管模式的优化?
答
建立真正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密切关注监管政策更新。
问
监管模式优化能完全杜绝行业违规现象吗?
答
虽不能完全杜绝,但能大大降低违规概率,营造更健康的行业环境。
| 项目 | 详情 |
|---|---|
| 报考时间 | 2025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 |
| 交费时间 | 2025年6月16日—6月30日 |
| 考试时间 | 2025年8月23 - 24日(专业阶段),8月24日(综合阶段);8月30 - 31日(欧洲考区) |
| 报考条件 |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 应试科目 | 专业阶段: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
优化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模式,要依托现有的双轨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严格实施监管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科技驱动型准确监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需主动适应监管要求,将合规融入日常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