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不少一级建造师考生都遇到过这种临时变动计划的情况:本来已经提交了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突然因为项目调整、职业规划变动等原因想要取消申请,却找不到操作入口,也摸不清楚吉林当地的具体要求。今天我们就结合吉林省现行的通用办理规则,给大家梳理清楚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撤回的全流程要点,帮大家少走弯路。

我身边之前就有同行遇到过这种糟心事:填好注销申请提交上去,没过两天原项目出了变动还得继续回去执业,急急忙忙想要撤回却找不到入口,折腾了好几天才理清楚流程。所以提前摸清楚当地规则真的很重要,能省好多时间精力。
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申请撤回,目前只有两类情况可以发起撤回操作 :
一类是个人主动申请撤回:你提交注销申请后,官方还没有完成全部审核流程,不管是填错了申请信息,还是临时改变了执业计划,都可以按流程发起撤回。
另一类是系统自动撤回:如果你的申请材料存在问题被官方打回要求补充,要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所以不管是提交注销还是撤回申请,都一定要提前把材料准备妥当,避免耽误进度。
目前吉林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类业务全部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线上办理,具体操作路径是:登录个人账号后,依次进入「个人办事」->「执业资格注册」->「一级建造师」->「申请进度查询与撤回」栏目,就可以直接发起撤回操作,操作完成后数据会自动同步到全国注册平台,不用换平台重复操作。
关于时间要求也要记清楚:只要注销申请还没有完成审核,随时都可以发起撤回 ;如果已经进入人工审核环节,需要联系省级住建部门帮忙终止审核,具体时限以官方平台的新提示为准。
材料方面也有明确要求,撤回申请需要提交正式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必须包含这些核心要素:姓名、身份证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提交注销申请的日期、原注销申请编号、申请撤回的具体原因以及申请人签字日期 ;如果需要所在企业协助提交,还要按照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如果因为企业不配合需要个人发起撤回,还需要准备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可以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记录、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等材料 。
另外提醒大家,吉林省部分市州要求撤回申请必须通过所在企业的账号发起,发起申请前提前咨询单位的注册管理人员,确认本地要求后再操作 。
目前全国注册管理平台已经实现了数据全互联互通,有两个要求大家一定要提前留意:
一是要求所有工程类执业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保持一致,如果你的手里有多个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一定要提前核对所有证书的注册单位信息,不一致的话可能会无法正常受理撤回申请。
二是如果你作为负责人负责的项目还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注销注册,如果是已经提交了注销申请现在要撤回,也要先确认项目状态符合管理要求,避免流程被卡。
另外就是原单位配合问题,注销本身就需要原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如果原单位不配合虽然可以走申诉流程,但撤回申请还是优先协商解决,不然会耽误很多时间。
问
注销审核完成后还能撤回申请吗?
答
注销申请审核完成后,注册信息已经完成更新,无法再撤回申请,所以一定要在审核完成前发起撤回操作。
问
撤回申请会影响我后续办理注册业务吗?
答
只要你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政策要求,撤回申请不会对后续任何注册业务办理造成影响。
问
哪里可以查看新的政策通知?
答
可以定期登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渠道查看,也可以关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新消息更新。
碰到注销注册申请需要撤回的情况不用慌,只要提前摸清楚要求,找对操作入口,在审核完成前准备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照流程操作就可以顺利办理。本文内容都是基于吉林省现行规定整理,具体操作请以办理时吉林省住建厅官方平台的新指引为准,多关注官方消息就能避免走弯路。
温馨提示:注销注册与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初始/延续注册属于不同业务模块,本文仅围绕注销注册撤回申请流程说明,若需要了解考试报名或其他注册业务要求,可以查看吉林省住建厅发布的对应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