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个围绕”,即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国财政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围绕行业主题建设年活动,以及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能力水平,紧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遵循行业人才建设全生命周期理论,持续完善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培训机制、内容和手段,切实提升全省注册会计师的整体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围绕贯彻落实中注协七代会精神和开展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以提升行业人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按照《通知》及《云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和安排,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培训方式,分级分类开展“面授+直播”培训,提升学员专业胜任能力。计划培训6000余人次,培训班次详见《2024年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表》。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明确培训责任,理清任务要求,合理设定目标,精准设计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巩固培训成果一是思想政治方面,严格落实思政课程比重不低于10%的要求。二是职业道德方面,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比重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三是会计审计准则实施方面,课程设计重点突出新准则解读和已实施准则的精细化讲解。四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方面,课程设计重点围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建设,包括质量管理准则解读、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执业质量提升、防范化解审计风险、审计作业和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及推广应用等。五是重点业务和领域方面,课程设计重点围绕年报审计的重点难点领域。六是其他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中注协七代会精神、各项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领导力提升、心理健康、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其他重点任务等。
(二)开展行业高端人才培训
认真落实新时代人才优先发展新要求,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业人才培养体系。一是继续开展云南省第2期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集训工作,年内预计分别在5月和9月各安排1次集训。二是对标中注协开展的2024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工作的开展,由省注协委托浙江大学举办我省 2024 年度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领导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注协七代会精神及蓝部长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集全行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加培训。
(三)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培训
依托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重点围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党主题教育、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等,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全国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厅党组和厅社会组织党委关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和党员培训的要求,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培训班行业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和群团干部培训班;继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线上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质量,培养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进、诚信执业、素质优良的党员和从业人员队伍。
(四)加强行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是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024年要从以下方面抓好后备人才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工作;二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注册会计师考试省级“金银榜”名单并颁发证书;三是继续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投入,合力推动行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四
是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与高校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为行业培养更多的优秀后备人才。
(五)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大省注协秘书处干部培训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管理服务队伍。
四、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贯穿从业人员整个职业生涯,是执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持续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和投入,对夯实行业人才基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要结合日常工作内容开展培训,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二)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执行培训制度
1.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根据省注协培训计划,合理制订所内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注册会计师能参加相应层次的培训班,本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按照“面授+直播“方式开展。若学员单次培训未取得40学时,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及时协助学员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应学时,各期培训班的具体安排以中注协、省注协门户网站的正式通知为准。
2.本所注册会计师30人(含30人)以上的,可根据需求在当次培训班报名期间向省注协申请在本所自有场地设置远程班分会场进行培训(若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够,可联合多个会计师事务所一同申请)。
3.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30名(含30名)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在2024年5月31日前向省注协提交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并报送具体培训计划,由省注协审核批准。逾期不提交申请的,应当参加省注协组织的统一培训。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如总所具有内部培训资格,分所申请在总所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应当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完成总所培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注协。证明材料包括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总所所在地地方协会出具或者书面认可的学时证明、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及内容等。逾期不提交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参加省注协组织的统一培训。
4.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网络继续教育最多可认定24学时。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学员,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在线考核后方能认定学时。学员必须在单一平台完成培训,不支持跨平台合计学时。如学员未按时完成培训,将由学员自行付费重新学习。
5.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申请其他形式继续教育学时和可于本年度豁免培训或延迟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于本年度培训结束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注协。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以事务所名义出具的情况说明、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可豁免、延迟培训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资料的,省注协将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