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刑法知识点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因果关系仅仅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
●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客观”的,而刑事责任的判断是“主客观相一致”的。
常见特殊因果关系的总结★★
(1)劝人乘坐飞机、火车,他人因此死亡的:这种劝说行为不是刑法上的实行行为,因此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2)减少了法益侵害的危险的行为:这种行为没有导致法益侵害的危险,因此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3)介入被害人的特殊体质的,因果关系不中断。例如甲轻击乙,但乙有脑梅毒瘤,竟然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甲对乙的病不知情,则甲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4)因果关系的断裂:甲毒打乙,乙3 小时后会死亡,但2 小时后发生地震,乙被倒塌的房屋压死。由于即使没有甲的行为,乙也会在地震中死亡,故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5)择一的竞合:甲、乙在未经通谋的情况下,同时射击丙,均打中心脏。由于二人都击中了丙,故二人的行为都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6)重叠的因果关系:甲、乙未经通谋,都给丙投毒,毒药量均为致死量的60%,结果致丙死亡。由于二人的行为都对死亡结果发生了作用,因此二人的行为都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7)介入医生的医疗过失呢?如果医生存在重大医疗过失,并且死亡原因主要是由重大医疗过失造成的,那么因果关系就中断,医生的行为成为死亡原因。如果医生存在一般医疗过失,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前行为,那么因果关系不中断。
(8)可替代的充分条件:甲给丙的水壶中的水下毒后,乙又将丙的水壶钻了个小孔,结果丙在沙漠中想喝水时,发现水已漏完,最后干渴而死。
【分析】此时如何判断呢?谁的行为直接造成了丙的死亡?是乙的行为!所以,乙的行为是丙死亡的原因。
(9)迫不得已的(不异常的)被害人的行为:甲把乙的衣服用火点着,乙不得不跳入河里灭火,因此被淹死。此时,尽管是乙的行为导致了自己的死亡,我们仍然认为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这些因果关系看似复杂,其本质都一样——结果是哪个行为的危险的现实化?
【思考】如何区分因果关系的断裂与叠加?
【怎么考】乙因为甲投毒而四肢酸软,此时乙的仇人丙发现了乙,他殴打乙,试图杀死乙。
乙由于四肢酸软而无力反抗,被打死。甲的投毒行为和乙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
【分析】没有。这个就是因果关系的断裂。乙是被打死的,不是毒发身亡。即使乙是因为被投毒才无力反抗的,但他的死因是被打死。如果甲砍伤了乙,乙正在流血,丙又来砍了几刀,由于几个伤口同时出血,乙死亡。此时,这两个因果关系就是叠加。因为乙死亡的原因是各个伤口
同时出血。那么两人的行为都和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只有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发生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时,不作为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
【怎么考】
(1)甲杀乙后又后悔了,背上乙就去医院。但是医院离得非常远,乙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乙的死亡与甲的杀人行为有无因果关系?
【提示】介入因素是指行为后才产生的、突发的、独立的因素,例如忽然地震了,被害人自杀了等。路程遥远是一种事前就存在的客观现象,不是介入因素。
乙的死亡和甲的杀人行为之间仍然有因果关系。
(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试卷2 第52 题)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海洛因送给13 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吸毒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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