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嘉兴考试培训网发布了“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公告”。据悉,有一名考生“携带手机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拟给予其当科成绩无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简称第31号部令)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我中心对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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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嘉兴考区 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及拟处理意见
嘉兴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