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通知。2023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集中邮寄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12日,需考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自行申请。集中线上领取时间为3月13日,考生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方领取。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领取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统称“证书”)今年起试行EMS邮寄,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纸质证书
(一)集中邮寄服务
1.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12日
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以下二维码,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请务必提供准确的收件信息。
(以上二维码仅供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EMS邮寄服务使用)
2.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承担,费用标准以EMS官网公布信息为准。在完成邮费支付后,投递员将向收件人提供邮政定额发票。
3.关注EMS微信公众号,一般可在下单申请后36小时左右(周末及节假日仅受理快递下单,不寄送,时间相应延长)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物流信息。
4.快递下单、物流信息及定额发票问题,请联系邮政速递咨询,电话:19901873901。
5.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收取快递(袋内装有资格证书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再配发)。
(二)集中现场领取
1.时间:2024年3月13日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2.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受理大厅(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一楼,近桂林路)
3.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确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证书领取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等。
4.特别提醒:如需现场领取证书,请不要扫二维码;已扫二维码下单成功的考生,不受理现场领证。
(三)其他时间领取
按本通知集中邮寄服务具体操作。
监督电话:12333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证书领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证书领取授权委托书
本人 (证件号: )委托代领人 .(证件号: ),于 年 月 日代为领取 年度 职业资格证书。
授权人:
授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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