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路教育注册会计师培训栏目,我们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学员提供全面的考试指导。随着202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日益临近,我们深知每一位考生都在紧锣密鼓地备考,力求在考试中脱颖而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考试要点,今天我们将聚焦《经济法》科目中的一个重要考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设置及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这一考点,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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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多选题】甲和乙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甲拟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丙,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丙即取得股东资格
B.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征得乙同意,但应通知乙
C.甲向丙转让股权,可以不经过股东会决议
D.甲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乙征求同意,乙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转让
【答案】BC
【解析】选项 A: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股东名册时取得股东资格;选项 B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选项 D: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