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征求意见稿)》,于4月10日正式发布,其发布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具体来说,本次新发布的法规从源头规范无人机生产与使用,既解决了“黑飞”、责任追溯等安全问题,又推动行业技术升级和市场整合。长远来看,其意义不仅在于规范现有市场,更在于为无人机融入智慧城市、低空经济等国家战略提供技术与管理基础。那么法规都说了哪些内容呢?一起来查看叭!
公开征求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6月10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4月10日
(信息来源:工信部)
由于原文内容过多,大家可以自行下载下面附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