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无人机“黑飞”的案件引起了很多小伙伴的关注~
案件概况
4月21日,北京大兴警方在大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查获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涉事人员岳某某在未经空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禁飞区域操控无人机进行航拍娱乐,大兴警方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该人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公告》,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进行查询。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警示:
无人机飞行绝非“想飞就飞”,合法合规是安全的前提,更是每个飞手的责任。
注:案件来源于大兴公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什么是“黑飞”?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具体如下:
1、未实名登记: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2、禁飞区飞行: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论是未实名登记,还是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只要未经批准进入管制空域飞行,都属于“黑飞”行为。
3、无证操控无人机: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机人员需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违反临时管控规定:
当政府发布临时管控通告后,仍在指定的管控区域内飞行无人机,同样属于“黑飞”。这些临时管控往往出于重大活动保障、公共安全等重要原因,必须严格遵守。
无人机合法飞行指南
1、实名登记
进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注册,将二维码粘贴至机身,给无人机“上好户口”。完成实名登记后,及时到居住所在地辖区警务室报备登记持有人信息。
2、考取执照
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需取得相应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如CAAC执照等),持证上岗更安心。
3、飞行前申请报备
飞行无人机前,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空域管理规定,若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必须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飞行。
4、遵守禁飞规定
自觉远离机场净空保护区、军事禁区、党政机关、人员密集区域(如广场、学校、医院)等禁飞区,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