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126号)、《关于做好云浮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1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有关单位工作需要和就业工作的重点,专项招聘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户籍脱贫人口服务于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以及本市辖区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名词解释: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需认定,认定程序见附件2)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二)脱贫人口是指原被本省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65个。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名称 | 工作内容 | 薪酬待遇(元) |
1 | 罗定市泗纶镇人民政府 | 2 | 后勤保障岗位 | 政府大院内的保洁、后勤 | 1750/月 |
2 | 罗定市双东街道办事处 | 2 | 公共管理、后勤保障岗位 | 政府大院内的保洁、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 | 1750/月 |
3 | 罗定市金鸡镇人民政府 | 4 | 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岗位 | 从事交通值守、治安巡防、保安、保洁 | 1810/月 |
4 | 罗定市罗镜镇人民政府 | 5 | 公共服务岗位 | 镇内乡村保洁 | 1750/月 |
5 | 罗定市华石镇人民政府 | 5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保安、保洁、绿保 | 1750/月 |
6 | 罗定市生江镇人民政府 | 6 | 公共服务岗位 | 乡村保绿、保洁 | 1750/月 |
7 | 罗定市黎少镇人民政府 | 2 | 后勤保障岗位 | 从事保安、保洁、绿保 | 1750/月 |
8 | 罗定市围底镇人民政府 | 2 | 后勤保障岗位 | 保洁 | 1750/月 |
9 | 罗定市榃滨镇人民政府 | 3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保洁、绿保等后勤保障工作 | 1750/月 |
10 | 罗定市附城街道办事处 | 5 | 后勤保障岗位 | 保安、保洁工作 | 1750/月 |
11 | 罗定市加益镇人民政府 | 4 | 后勤保障岗位 | 保洁、保安工作 | 1750/月 |
12 | 罗定市龙湾镇人民政府 | 2 | 后勤保障岗位 | 保洁、保安工作 | 1750/月 |
13 | 罗定市龙湾镇卫生院 | 1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单位安保工作 | 2000/月 |
14 | 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 | 1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政务大厅安保、指引工作 | 1750/月 |
15 | 罗定市烈士陵园 | 2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保洁、绿保工作 | 2020/月 |
16 | 罗定市科学技术局 | 1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保洁工作 | 1750/月 |
17 | 罗定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 4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保洁、保安工作 | 2020/月 |
18 | 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保洁、保安工作 | 2200/月 |
19 | 中共罗定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 1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保洁 | 1750/月 |
20 | 罗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 1 | 后勤保障岗位 | 保洁、保安及后勤保障 | 2020/月 |
21 | 罗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5 | 后勤保障岗位 | 负责苹塘镇龙龛岩、学宫、及罗定文塔安保、清洁工作 | 1750/月 |
22 | 罗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1 | 保洁 | 保洁 | 1750/月 |
23 | 罗定市技工学校 | 2 | 后勤保障岗位 | 保洁、保安 | 1750/月 |
三、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网上公示、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按照个人意愿,结合上述公益性岗位信息表向相应的用人单位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帮扶记录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用人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 |
1 | 罗定市泗纶镇人民政府 | 林倩钰 | 3555087 | 泗纶镇广海中路18号 |
2 | 罗定市双东街道办事处 | 陈婵枝 | 3901023 | 双东街道双东圩178号 |
3 | 罗定市金鸡镇人民政府 | 姚俊全 | 3303320 | 金鸡镇府前路1号 |
4 | 罗定市罗镜镇人民政府 | 陈锐 | 3202702 | 镇东东路134号 |
5 | 罗定市华石镇人民政府 | 黎锦屏 | 3351018 | 华石镇华荔路11号 |
6 | 罗定市生江镇人民政府 | 陈卫红 | 3491018 | 生江镇生江圩288号 |
7 | 罗定市黎少镇人民政府 | 陈开炫 | 3481232 | 黎少镇广海西路69号 |
8 | 罗定市围底镇人民政府 | 黄晓蕾 | 3682228 | 围底镇工业大道东1号 |
9 | 罗定市榃滨镇人民政府 | 卢雨硚 | 3380028 | 榃滨镇迎宾路28号 |
10 | 罗定市附城街道办事处 | 陈洁慧 | 3715665 | 附城街道永盛路48号 |
11 | 罗定市加益镇人民政府 | 黎凯凯 | 3501686 | 加益镇加益圩107号 |
12 | 罗定市龙湾镇人民政府 | 周月珍 | 3521038 | 龙湾镇前进路1号 |
13 | 罗定市龙湾镇卫生院 | 张娴 | 3521023 | 龙湾镇沿江街 |
14 | 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 | 胡小丽 | 3818616 | 龙华东路万汇广场E、F座 |
15 | 罗定市烈士陵园 | 彭欢 | 3829332 | 罗城街道陵园路1号 |
16 | 罗定市科学技术局 | 梁彩婵 | 3811012 | 罗城街道工业二路18号 |
17 | 罗定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 冼国柱 | 3823754 | 罗定市龙园路90号 |
18 | 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彭家保 | 3882922 | 罗定市龙园路90号 |
19 | 中共罗定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 许强 | 3722423 | 罗定市龙园路90号4楼 |
20 | 罗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 张儒坚 | 3830472 | 罗定市红岗横路38号 |
21 | 罗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程洋洋 | 3833186 | 罗城街道兴华一路137号 |
22 | 罗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黄伟健 | 3830648 | 罗城街道龙华西路北 |
23 | 罗定市技工学院 | 陈锋 | 3768998 | 罗城街道龙华西路北 |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额满即止。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资料审核是否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广东省内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本省户籍脱贫人口等。
(四)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可采取笔试、考核、面试、面谈等形式进行。
(五)公示:用人单位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我局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四、待遇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云浮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云浮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者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利,并依法履行其义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公益性岗位所涉及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66-3722231。(若需报名,请自行联系具体用人单位)
附件1:2025年罗定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doc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pdf
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